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: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》于2013年12月1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,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。
文件主要涉及道路运输车辆,包括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、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(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)需安装、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。该装置包括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两部分。也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专项启动后首个民用示范工程的一部分,目前江苏、安徽、河北、陕西、山东、湖南、宁夏、贵州、天津9个示范省市区的 “两客一危”(大客车、旅游包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),都已安装北斗导航系统的车载终端。《办法》通过体系建设达到对车辆的监控,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。“比特达智能交通运营平台”将承担此次《办法》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的功能,配合有关部门推进《办法》实施运行。